香肉吃不吃?

 

最近臉書上大概除了馬習會以外,最多的就是到底「吃貓狗可不可以」了,有鑒於自己家裡養了兩隻蠢到不行的狗弟弟、狗奶奶,這香肉光想到他們的臉就實在讓人吃不下去。

 

當然,如果重點全在貓狗很可愛不要吃牠們!一定是毫無無說服力的論調。

 

不過,先從「為什麼不吃貓狗?吃貓狗為什麼不合法?」來看看;吃貓狗之所以長時間並不流行在普遍的文化當中(特別是歐美),想來還是有一定的歷史文化背景的。

狗在很長的人類歷史脈絡當中,並不太常被當作主要的食物來源,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狗作為人類在遠古時代狩獵的「工具」,在用於狩獵的附加價值上,遠高於直接宰殺來吃;這就很像是台灣早期的農業時代,牛被視作一種耕作的工具,除非牠老了、走不動了、產不出牛奶了,才會被當作額外的蛋白質來源被宰殺來吃,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普遍老人家們不太吃牛的原因,畢竟在當時他們的成長歷程中吃牛幾乎可以算是一間非常難得、並不被鼓勵的存在。

 

所以可以合理的推論,吃狗肉這件事跟吃牛肉的這件事,在過去幾乎是在相同的條件之下所以成立的;因為作為工具的價值不存在了,留著徒增食物的消耗,不如就把他們宰殺來吃。

 

而狗在與人類相處的長期陪伴關係中,隨著社會逐漸進步普遍豐衣足食,雖然不是說餐餐大魚大肉但起碼餓不死的狀況下,因為長期陪伴的關係而獲得了人類普遍價值觀上依據遠近親疏關係被視作「不准食用」,並且,將這種實用狗的行為視作一種「不文明」的表現。

 

我們常說「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狗,不但具備狩獵的功能,在現在的社會當中也被視作一種陪伴的存在。

但是單以遠近親疏和歷史脈絡來說不准食用狗肉,也是不夠有著力點,畢竟現在被作為寵物的動物多到不可勝數。

 

以更科學的方式來講,狗的換肉率其實遠低於雞。

 

所謂的換肉率,是指一公斤的穀類飼料能夠換多少公斤的肉。在許多的研究當中,狗在出生後三個月的月的換肉率是最高的,而雞的換肉率則次之,兔子則位居第三,但是狗在出生後一個月卻只能喝母奶維生,食物鏈的概念大致是:穀物-雞-狗媽媽-小狗;所以約略的估算起來,這樣的換肉率來說其實蠻不划算的,有時間餵養小狗長到三個月再殺來吃,還不如直接吃雞肉來得更快速並更具經濟效益。

 

總歸來說,在結合了人類主觀的情感和科學的數據下,食用狗肉並不是許多文化當中的普遍主流認知,但這也不是說狗肉不能吃;其實飲食習慣是每個文化在形成的過程當中最不同的部分之一,靠海的文明會多食用海鮮,靠山的文明蛋白質的取得則來自山林,就很像日本人為什麼吃鯨魚?因為在當時的日本文化中,蛋白質是非常難以取得的,他們獸肉幾乎只有貴族能夠食用,一般的平民則多靠海裡的生物來取得所需要的蛋白質,而鯨魚則是具備最多的蛋白質含量,鯨魚油質更能拿來當作燃料使用,經濟效益非常可觀的情況下,也就養成了食用鯨魚的習慣。

 

但飲食習慣是能夠被大環境與教育所改變的。

 

人類作為地球的物種之一,並非物種的主宰者,沒有權力去把任何一種物種視作牠活該被吃、本來就是拿來吃的。我們可以因為愛狗愛貓而不去食用牠們,也可以請其他不同文化的人來遵守這塊土地的法規,但是,當我們吃下的每一口、烹煮的每一塊肉都是不應該浪費的,不要過量並且之所感激,因為牠曾經都是生命。